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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户口迁出攻略及流程详解如下:
### 准备材料
在办理户口迁出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迁出证明":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 "就业证明":如果您是因为就业原因迁出,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 5. "房产证明":如果您是因购房迁出,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7. "子女户口迁移申请":如有子女随迁,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办理流程
1. "咨询了解": - 在吉林市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咨询户口迁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 "准备材料": - 根据要求准备上述所有材料。
3. "提交申请": - 前往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户口迁出申请和相关材料。
4. "等待审核": - 公安机关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迁出证明。
5. "办理迁移证": - 携带迁出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6. "迁移户口": - 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带到新举报 -
吉林市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一、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其迁入业务并可选择“跨省通办”服务。
2.准予迁入。符合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的,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为申请人开具户口准迁证,生成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和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纸质户口准迁证应打印留存。
3.迁出登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打印留存,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时间、迁往地址等迁移信息。生成户口迁移电子信息,推送至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
4.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出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落户。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二、吉林市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内容
(一)事项内容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跨省通办”。
(二)试点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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